福建省“十三五”教育發展規劃的35條干貨
1.實施公辦幼兒園建設項目,每年新建200所公辦園;建立政府購買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教育服務機制。爭取到2020年,在普惠性幼兒園就讀的幼兒達85%,各級示范性學前教育資源覆蓋面擴大到40%。
2.2016年全面完成學校標準化建設,2017年實現縣域基本均衡全覆蓋。爭取到2020年,農村寄宿制學校都有合格的學生宿舍、食堂、廁所、澡堂,50%的縣(市、區)成為“義務教育管理標準化達標縣”,50%的義務教育學校成為“老百姓身邊好學校”。
3.爭取到2020年,力爭90%公辦普通高中完成達標建設、達標高中在校生比例超過90%。省一級達標高中比例達30%左右,其中省級示范性高中達35所左右,省一級達標高中和改革發展示范性高中在校生比例達45%左右。
4.爭取到2020年,全省建成5所左右示范性應用型本科高校、10所左右示范性現代高職院校、50所左右示范性現 代中職學校。
5.推動學歷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雙證融通”改革,實現兩考合一,中職畢業生年度就業率保持在97%以上,高職院校畢業生初次就業率保持在75%以上,雙證書獲得率分別保持在98%、88%以上。
6.重點建設40個國際知名、國內領先的“高峰”學科,重點建設60個對國家和我省經濟社會發展貢獻度高的“高原”學科,重點建設100個與福建經濟社會發展密切相關的應用型特色學科。
7.實施系列“卓越計劃”、高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等,完善協同育人、協同創新機制;提升高??萍紕撔路漳芰?推進高校新型智庫建設。
8.全省財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財政支出比例力爭達到21%的目標要求,確保教育經費預算安排和執行均達到法定“三個增長”。
9.推動市、縣建立幼兒園生均撥款機制,進一步提高義務教育公用經費標準,特殊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達到普通初中的8倍,制定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標準,確保2017年高職院校生均撥款水平不低于12000元。
10.實現普通高中免費教育。力爭“十三五”期間,各類教育財政預算生均教育事業費和公用經費支出高于全國平均水平,2020年達到東部省份平均水平。
11.實施殘疾兒童少年學前至高中階段15年免費教育。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對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實施學前教育免除保教費,率先對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的高中階段學生實施免除學雜費。
12.實施革命老區本科高校發展提升計劃,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本科高校比例。
13.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從寄宿制學校擴大到全省農村學校。
14.設立高中階段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建立精準資助工作機制。
15.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殘疾學生接受職業教育實行應助盡助。
16.依法實施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按常住人口合理確定小學服務范圍,初中學校通過單校劃片對口直升或多校劃片隨機派位等組織入學。
17.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對符合條件的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通過自主報名結合隨機派位、積分制等方式入學,確保隨遷子女就讀公辦學校(含政府購買民辦學校義務教育服務)的比例達90%左右。
18.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初中新生開始實行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19.改革完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辦法,2017年起全省統一組織實施語文、數學、英語等科目中考,2020年全面實行基于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中考中招制度,省一級達標高中(含縣一中)招生名額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比例不低于50%。實行高中階段學校向隨遷子女開放和同等招生政策。
20.推動普通學校和職業學?;ハ噢D學、互認學分。
21.開展應用型本科高校招收中職畢業生試點。
22.2018年啟動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計入高考總成績的3門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由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 和自身特長自主選擇,探索基于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2021年全面建立新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制度。
23.改進高校招生錄取模式,逐步推行按專業“一檔多投”錄取模式改革,增加學生和高校雙向選擇權;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2018年起取消我省所有地方性加分項目;進一步規范高校各種特殊類型招生管理。
24.實施“異地高考”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和管理辦法。
25.全面加強師德建設:實行一票否決制。
26.實施“卓越教師”培養工程,探索“4+2”教育碩士培養試點。
27.定期評選表彰省杰出人民教師、省特級教師和省優秀教師,獎勵長期扎根農村的優秀教師。
28.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行差別化的鄉村教師生活補貼制度,在職稱評聘、評先評優、培養培訓等方面向鄉村學校傾斜,實施鄉村校長助力計劃和鄉村教師素質提升計劃,修建2萬套鄉村教師周轉宿舍。
29.建立從行業企業招聘教師制度,職業院校新補充專業教師中具有行業企業工作經歷的比例逐年提高至50%,建立 教師與企業工程技術人員、高技能人才雙向聘用機制。
30.逐步探索高校不納入編制管理,完善教師職務聘任制改革;支持高校對引進人才實行年薪制,試行以崗位任務為導向的協議工資。
31.遴選資助“福建省高校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計劃”各500名左右。
32.提高福建省高校臺灣學生獎學金額度,擴大高校對臺招生規模。
33.提高福建省外國留學生獎學金額度、福建省出國留學獎學金額度。
34.支持民辦高校開展“實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建立民辦高校年金制度”等改革試點。制定民辦學校退出標準。
35.完善以改革和績效為導向的高校預算撥款制度,建立基礎撥款和績效撥款相結合機制,提高經常性經費(生均撥款)占比并逐步達到70%以上,經常性經費由學校根據內涵發展需要自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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