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
關于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實施意見
(2025年2月26日)
做好2025年及今后一個時期“三農”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和在福建考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創新發展“晉江經驗”,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按照“縣域統籌、以城帶鄉、城鄉融合、一體推進”的思路,強化科技和改革雙輪驅動,深入實施“千村示范引領、萬村共富共美”工程,確保糧食安全,確保不發生返貧致貧,提升鄉村產業發展水平、鄉村建設水平、鄉村治理水平,全力推動農業增效益、農村增活力、農民增收入,加快建設泉州特色宜居宜業和美鄉村,打造共同富裕先行城市。
一、確保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
(一)全力抓好糧食生產。嚴格落實黨委和政府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責任制,優化糧食生產扶持措施,全面完成省上下達糧食、大豆、油料等作物生產任務。推進糧食產能提升,到2030年全市新增糧食產能1.25萬噸。多渠道增加糧食播種面積,擴大雙季稻種植規模,持續推廣蔬菜大棚輪作種植單季稻,落實規模種植大豆、馬鈴薯、旱稻等措施,持續開展“我在鄉間有畝田”活動。多舉措提升糧食單產水平,集成推廣一批良田良種良機良法。鞏固油菜擴種成果,發展高油高產大豆品種,穩定花生種植面積,擴大油茶種植面積,新造豐產油茶林1萬畝左右。落實糧食訂單收購直補政策,加強糧食收購市場監督檢查,完善農資保供穩價應對機制,切實保障種糧農民的合法權益。實施水稻、玉米完全成本種植收入(疊加)保險政策。
(二)強化糧食儲備調控能力。持續優化儲備品種結構和區域布局,完成儲備糧輪換任務,確保儲備糧數質優良。綜合提升糧食調控能力,健全糧食現代物流體系和應急體系,強化糧食產購儲加銷協同保障。推廣糧食機收減損技術,推進糧食節約和反對食品浪費行動,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大力倡導健康飲食,加強公共食堂、餐飲機構等用油指導。
(三)進一步加強耕地保護。嚴格耕地總量管控和“以補定占”,確保全市耕地總量動態平衡。持續整治“大棚房”、侵占耕地“挖湖造景”、亂占耕地建房等問題,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探索建立耕地種植用途管控機制,落實耕地利用優先序。分類有序做好耕地“非糧化”整改,對果、林、漁等處于盛產收獲季的,要留出合理過渡期,防止簡單化、“一刀切”。穩慎分類推進撂荒耕地治理利用,持續推進山垅田復耕種糧,推進耕地流出問題整改,穩妥推進耕地恢復。在耕地總量不減少、永久基本農田布局基本穩定的前提下,統籌實施土地綜合整治、生態修復等,拓展補充耕地途徑。健全補充耕地質量驗收制度,確保補充耕地質量水平不低于各類占用耕地質量平均水平。推進新增耕地規范管理和合理利用。在確保耕地保護任務不降低前提下,穩妥有序退出河道內影響行洪安全等不穩定耕地,加強傳統梯田保護。完成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任務。
(四)加快農田水利和高標準農田建設。實施大中型灌區現代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排工程體系。高質量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優先選擇具有地理資源優勢的規模連片田塊,實施“連片整治·千畝良田”專項行動。加強建設全過程質量監管,依托數字農田平臺,加強高標準農田建前、建中、建后管理,鼓勵農民群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參與高標準農田建設管護。實施耕地有機質提升行動,促進耕地地力持續提升。
(五)強化農業防災減災建設。優化農業氣象觀測站網,構建高標準農田自動氣象觀測體系,提升農業氣象災害精細化監測和預報預警能力,完善氣象災害防御應對機制。提升山洪災害小流域“四預”能力,落實數字防汛建設任務,開展一批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打造“兩江兩翼、五連五樞”的泉州現代水網。加強主要農作物病蟲害及重大動物疫病防治力度,做好重點人畜共患病防控,加強森林防火體系建設,提升林區林業救火隊伍能力;推進松材線蟲病、互花米草除治、沿海基干林帶建設。加強進境糧食、植物繁殖材料檢疫監管,防控非洲大蝸牛等外來入侵物種。維護濱海濕地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安全。健全農村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強化農業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開展農村道路交通、燃氣、消防、自建房等領域安全風險源頭管控和排查整治。鞏固提升100個自然災害避災點,充實救災物資儲備,提高農村和貧困地區基礎設施設防水平和承災救災能力。
二、踐行大農業觀大食物觀發展特色現代農業
(六)開發拓展食物資源。深耕“土特產”文章,堅持山海田一起抓,加快構建糧經統籌、農林牧漁結合、植物動物微生物并舉的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提升生豬產能,加快禽蛋產業集聚,推進畜牧產業轉型升級攻堅行動。擴大冬春上市優勢蔬菜種植面積,大力發展夏秋高山蔬菜,加強蔬菜應急保供基地建設。因地制宜發展特色水果,引進名特優水果種植。推進“三茶”統籌發展,集成運用茶科技成果,建設低碳生態茶園,推廣新式茶飲,深挖泉州茶文化內涵,推進茶旅融合。加快發展筍竹食品、林下經濟、木本糧油、食藥花卉等產業,推廣林菌、林藥、林禽、林畜、林蜂等種養模式,創新發展食藥同源產業,打造“森林糧庫”。推進糧食和大食物統計監測體系建設。
(七)提升農業設施裝備水平。開展“機械強農”行動,加快推進農業生產全程全面機械化,落實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推廣高效作業機具和適合丘陵山區及特色作物生產的小型、智能機械,推進老舊農機報廢更新。全面落實關于提升設施農業現代化的實施意見。推進設施種植提檔升級,布局建設植物工廠,加快建設水稻集中育秧中心和蔬菜集約化育苗中心。推進食用菌工廠化智能化,推廣移動智慧菇房等模式。推進設施畜牧業規模化發展,加快“七個一批”項目建設。推進設施漁業高質量發展,完成海上養殖設施生態化升級。完善產地倉儲保險及烘干加工設施,新建6個標準化糧食烘干中心。推進農產品精深加工裝備研發制造,鼓勵研發首臺(套)農機裝備。支持發展智慧農業,培育一批智慧農場,拓展人工智能、大數據、低空等技術應用場景,建設泉州市農業農村數據平臺。
(八)推進農業科技創新發展新質生產力。深入實施種業振興行動,推進水稻和玉米育種材料海南南繁加代,繼續引進、培育農作物優質種質資源。推進星創天地等農業領域科技平臺建設,加快農業關鍵技術成果應用,推動農業領域科研項目攻關納入“揭榜掛帥”名單。開展基層農技推廣人員能力提升培訓,實施基層農技推廣“雙百”計劃,設置緊缺急需農技推廣高層次人才特設崗位。深化科技特派員服務團工作機制,推進科技小院建設。
(九)推進鄉村特色產業提質增效。深入實施特色現代農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持續抓好產業“4222”工程建設。建設提升一批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產業強鎮、“一村一品”專業村,推進特色農產品全產業鏈培育發展,做大做強特色農業產業集群。引導農產品加工轉型升級,發展農產品智能化及精深加工。開發休閑食品、功能食品、調味用品、保健飲品、生物食品,推行中央廚房、現代加工倉儲模式,統籌推進預制菜產業高質量發展。支持縣城、重點鎮建設一批農產品產地冷鏈集配中心,改造提升特色產業批發市場、田頭市場,持續實施“互聯網+”農產品出村進城工程。加強農產品市場信息發布和預期引導。加快培育農產品電商、農文旅融合等鄉村新產業新業態,大力發展休閑農業,培育創建一批省級美麗休閑鄉村和美麗休閑農業點。策劃推廣一批鄉村旅游精品線路,公布一批鄉村風物后備箱名錄。
(十)加快建設特色海洋牧場。加快深遠海養殖平臺和深水抗風浪網箱等深遠海養殖建設,全面改造提升海上養殖設施,大力推進惠安、晉江、石獅等地深遠海養殖試點工作,推動建設現代化海上牧場。加快建設一批宜居、宜業、宜游的現代新漁村。深化海洋漁船北斗定位、寬帶衛星等終端應用,推進鄉鎮船舶管理站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加強漁業船舶管理。加快現代漁港和國家級沿海漁港經濟區建設。
(十一)提升農產品品質和農業品牌。實施農業生產和農產品“三品一標”行動。實施農業品牌精品培育計劃,推進申報一批福建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福建名牌農產品,加快打造“泉農優品”“泉鄉好貨”品牌矩陣。強化食品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實施農殘快檢提升行動,健全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與“一品一碼”追溯并行制度。嚴格落實農獸藥經營門店購銷臺賬記錄制度和限制使用農藥實名購買制度。深化重點農產品藥物殘留治理,推進獸用抗菌藥減量使用,加強動物及產品檢驗檢疫執法監管。加強農業對外合作水平,培育一批省級農業國際貿易優勢主體。鼓勵發展跨境電商、海外倉等新業態。嚴厲打擊農產品走私等違法行為。
(十二)推進泉臺農業融合發展。全面落實泉臺農業融合發展十條措施,拓寬臺灣農漁業在泉發展路徑,推動更多臺胞領辦創辦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增建設一批泉臺農業融合發展項目,引進一批臺資農業企業,提升對臺農業合作“兩園一中心”建設水平。創新臺農融資產品,推廣“臺農貸”“臺企快服貸”等涉臺金融產品。辦好“農訂會”等各類農漁業涉臺展會。
(十三)全面推進農業發展綠色轉型。深化農業綠色發展先行區建設,探索推廣“五節一循環”等綠色發展模式。持續推進植樹造林,實施重點區域林相改善6100畝。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實施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工程,完善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機制。加強農產品產地環境監測點建設,推進農用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溯源和整治。加強近海岸海域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和濕地生態保護,治理水土流失面積15.1萬畝。推進山地丘陵生物多樣性保護,開展珍貴瀕危物種拯救保護行動,搶救復壯古樹名木。
三、加快城鄉融合發展促進共同富裕
(十四)統籌縣域城鄉規劃布局。推動鄉村全面振興與新型城鎮化有機結合,發揮縣鄉國土空間規劃空間統籌和要素保障作用。推進縣域重點產業鏈高質量發展行動,深入實施鄉村產業發展十大行動,壯大縣域富民產業,促進城鄉產業融合發展。堅持基礎設施圍繞人口配、公共服務跟著人口走,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一體化建設發展,促進縣鄉村功能互補,提升縣城綜合承載能力。因地制宜推進鄉鎮建設,有效運用村莊分類成果,合理優化鄉鎮(街道)行政區域格局,有序推進縣域鄉鎮片區聯建、村莊聯建。
(十五)健全推進新型城鎮化體制機制。完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機制,推動財政相關轉移支付、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等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加大對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住房保障力度,進一步提高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公辦學校就近就讀比例。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合法土地權益,探索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依法自愿有償退出辦法。統籌城鄉機構設置,創新基層管理體制,探索精簡高效縣域治理新模式。
(十六)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落實“1338”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強化數據共享、分析研判,對符合救助條件的監測對象及時納入社會救助范圍,增強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效能。加大對集體經濟薄弱村種養殖業規模生產扶持力度。建立健全部門聯動防范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制,加強農村高額醫療費用負擔患者監測預警,按規定及時落實醫療保障和救助政策。保持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投入力度不減,用于產業發展比例達65%以上。扎實落實穩崗就業、產業幫扶工作舉措,確保脫貧人口人均收入增幅達10%以上。深化山海協作和東西部協作,扎實做好援寧援藏援疆援三峽庫區工作,加強產業配套協作,促進交流交往交融上新水平。
(十七)強化農民增收致富舉措。推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質強能試點,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小農戶建立緊密型利益聯結機制,將聯農帶農成效作為政策扶持項目傾斜的重要依據。提高農業社會化服務質效,推廣丘陵山區農業生產托管、“供銷農場”等模式。支持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繼續開展“千里送暖”慰問活動、“三個百”招工引才活動,持續提升根治欠薪治理水平,落實“兩有兩發”工資支付閉環管理機制,推行“實名實薪”妥處欠薪案件。推進家政興農行動。
四、加快建設泉州特色宜居宜業和美鄉村
(十八)推動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全力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啟動新改擴建規模化水廠5座,鋪設供水管網700公里、受益人口38萬人。加強“四好農村路”建設,推進“鄰縣高速通”“鄉鎮便捷通”工程,加快建成一批高速公路出入口,推行交通事故隱患點“微改造”。加快農村客貨郵融合發展,完善縣鄉村三級物流配送體系。深化德化、安溪等縣域商業體系建設,政策性支持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和冷鏈物流項目建設。推動農村消費品以舊換新。推進農村配電網建設改造升級,加強農村可再生能源分布式開發利用。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和農村低收入群體住房安全動態跟蹤監測,開展六類低收入群體住房安全評定。推動千兆光網和5G網絡向鄉村延伸覆蓋,對偏遠地區進行網絡覆蓋補強。推進智慧廣電鄉村建設,完善基層廣播電視公共服務網絡。加快數字鄉村先行區建設,推動“5G+智慧農村”融合發展。
(十九)提升農村公共服務水平。辦好必要的鄉村小規模學校,推進縣域高中建設,提升寄宿制學校辦學和管理水平。全面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管理,確保食品安全和資金規范使用。推動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完善醫共體“六大中心”輻射基層機制。深入開展全民健身和愛國衛生運動,推動鄉鎮衛生院達標提級建設,強化農村傳染病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健全基本醫保參保長效機制,對連續參保和零報銷的農村居民,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開展縣域養老服務體系創新試點,推動嵌入式養老服務機構建設,新建50家長者食堂。逐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支持發展農村嬰幼兒普惠托育服務,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服務能力,深入實施“福佑蓓蕾”,關心關愛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加強殘疾人社會保障和關愛服務。加快鄉村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
(二十)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強化鄉村規劃建設引導,扎實推進以“改廁所、清垃圾、治污水”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品質提升工程和村莊清潔行動,統籌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與黑臭水體等治理,推動廁所糞污和生活污水協同治理,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推動源頭減量、就地就近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推進以鎮域落實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機制,以縣域為單位打捆打包村莊保潔、垃圾轉運和公廁管護實施市場化運營管理。持續開展鄉村“五個美麗”創建,建設一批鄉村“五個美麗”整村打造樣板。
(二十一)深化鄉村振興試點示范引領。深化鄉村振興示范創建“四大行動”。制定鄉村振興示范創建工作指引,梯次打造一批省級鄉村振興示范村鎮。持續開展鄉村振興整鎮推進創建工作,提升“五好鄉鎮”能級,結合數字鄉村、農業產業強鎮建設,打造一批省級鄉村振興重點示范鄉鎮。持續推進鄉村振興示范線項目建設,全面夯實提升46條省級示范線“三無一改”成果。按照“四美工程”“五個全域”工作要求,持續深化拓展“一縣一溪一特色”田園風光建設。
五、進一步加強和改善鄉村治理
(二十二)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推進抓黨建促鄉村振興,健全鄉鎮黨委統一指揮和統籌協調機制,完善領導干部包鄉走村入戶制度。保持鄉鎮黨政領導班子任期穩定,持續加強鄉鎮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推行“跨村聯帶”區域化農村黨建工作模式。運用村班子運行中期評估成果,持續開展軟弱渙散村整頓提升。實施“興村善治頭雁”全鏈條培養計劃,系統培育一批優秀村級黨組織書記。實施村黨組織書記后備力量培育儲備三年行動,加大農村青年后備干部培養培訓力度,為2026年村“兩委”換屆做好準備。持續開展“黨建強引領·鄉村能人助振興”行動,引導廣大鄉村能人為家鄉發展獻策出力。完善基層監督體系,落實村黨組織書記縣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管理制度,健全村“兩委”成員資格縣級聯審常態化機制,嚴格村干部特別是“一肩挑”人員的管理監督。
(二十三)持續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推進鄉鎮(街道)建立履職事項清單化管理,破解基層治理“小馬拉大車”問題。健全從縣鄉借調工作人員從嚴管控長效機制。完善鄉鎮、村黨群服務中心陣地建設。嚴格控制對基層開展督查檢查考核。精簡優化涉農基層考核。鞏固“一票否決”和簽訂責任狀事項清理成果。清理面向基層的掌上政務應用程序,持續深化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義”。推進農村基層網格化治理“多格合一”,推動縣域內編制資源根據事業需要“減上補下”、分類管理、統籌使用,向鄉鎮(街道)傾斜。持續深化整治鄉村振興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開展對村巡察,落實新時代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規范,推動“點題整治”常態化長效化。堅持過緊日子,堅決剎住超標準建設之風向基層蔓延。
(二十四)深化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深化拓展城鄉精神文明建設融合發展,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廣泛踐行,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大力開展志愿服務,深化“我為群眾辦實事”等實踐活動。弘揚紅色文化,傳承提升閩南優秀鄉土文化,加強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傳統村落、重要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和利用。發揮鄉村慈善力量,推動鄉村文明風尚養成。實施文化惠民項目,加強鄉土文化能人扶持。鼓勵開展“四季村晚”“村晚·鄉音”等群眾性文化活動,舉辦“村BA”“村跑”“村舞”等“村”字頭體育賽事,組織富有農耕農趣農味的民俗活動,辦好中國農民豐收節系列慶祝活動。規范農村演出市場。推進農村移風易俗,持續整治農村高額彩禮、人情攀比、大操大辦、厚葬薄養等突出問題,加強宗祠規范管理,反對封建迷信,深化殯葬改革。發揮婦聯、共青團等組織作用,加強對農村適婚群體的公益性婚戀服務和關心關愛。
(二十五)維護農村穩定安寧。深化法治鄉村建設,開展“蒲公英在八閩”法治宣傳,培育“法律明白人”,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開展綜治中心成果鞏固年活動,重點打造30個鎮街綜治中心。加強農村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強化集鎮人員密集場所防控,組建壯大農村社區警務工作團隊。健全農村地區掃黑除惡常態化機制,堅決鏟除“村霸”、家族宗族黑惡勢力滋生土壤。完善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加強重點人員服務管理和幫扶。持續開展“三查”“雙嚴”行動,打擊整治農村涉賭涉毒涉詐等違法犯罪。加強農村宗教事務管理。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入開展“化解矛盾風險、維護社會穩定”專項治理,常態化開展領導接訪下訪,推動及時化解農村矛盾問題。
六、健全要素保障和優化配置體制機制
(二十六)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推進洛江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整縣試點。深化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改革,完善農村土地承包備案工作。探索承包地經營權流轉價格形成機制,推動流轉費用穩定在合理水平,促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禁止強制流轉土地。加強對工商資本等社會資本通過流轉取得農村承包地經營權資格的審查、項目審核和風險防范。
(二十七)盤活利用農村資源資產。全面落實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盤活利用管理暫行規定,穩妥推進農村村民集中建房,探索單元公寓式住宅、農民住宅小區等新型農村集合居住模式。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加快推進房地一體宅基地確權登記頒證。鞏固提升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進一步完善農村集體產權流轉交易管理服務工作,開展集體收益分配權抵押擔保試點,推動實施新一輪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和紅色美麗村莊建設兩個專項,多途徑發展農村集體經濟。
(二十八)統籌推進林業、農墾、供銷合作社等改革。推進德化、惠安、永春省級集體林權制度“多方得益、多式聯營、多重服務”改革試點,推廣永春“綠票”、德化“福林票”等做法,推動林業金融創新,發展林業碳匯,探索林業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深化農墾改革,推進農墾“兩大行動”落實。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加快建設三級縣域流通服務網絡體系。
(二十九)創新鄉村振興投融資機制。優先保障農業農村領域一般公共預算投入,確保2025年全年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的計提比例達到50%以上。支持農業農村重大工程項目積極爭取超長期特別國債,申報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需求。支持金融機構發行“三農”專項金融債券。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鄉村振興債券。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產品和服務,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增信服務作用,積極拓展抵質押物范圍,擴大地理標志商標質押、存貨和訂單質押、應收賬款質押等抵押融資業務,加大對鄉村振興領域資金投放。實施“千村引領、萬村共建”金融信用提升工程。推動農業保險擴面、增品、提標。規范和引導農業農村領域社會投資,健全風險防范機制。加強涉農資金項目全過程監管,著力整治騙取套取、截留挪用惠農資金等問題。
(三十)完善鄉村人才培育和發展機制。派強用好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深入實施科技特派員、鄉村振興指導員、金融助理員等制度。優化調整涉農學科專業,提升涉農職業教育水平,鼓勵大中專院校與農業企業深度開展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推進“三支一扶”計劃、深化縣域內教師校際交流和城鎮教師赴農(鄉)村支教制度。實施鄉村振興巾幗行動和鄉村振興青春建功行動。實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鼓勵和引導城市人才服務鄉村,健全評聘激勵機制。深化閩臺鄉建鄉創合作,支持臺灣建筑師、文創團隊參與鄉村建設和治理,持續擴大閩臺鄉建鄉創品牌影響力。持續實施鄉村振興人才專項行動,搭建“新農人”培育平臺,引導各類人才返鄉下鄉創業創新。
辦好農村的事,實現鄉村全面振興,關鍵在黨。堅持黨對“三農”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全面落實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政治責任,不斷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推動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走深走實,健全推進鄉村全面振興長效機制。統籌開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保持歷史耐心,循序漸進、久久為功,集中力量抓好辦成一批重點實事。全面落實“四下基層”制度,堅持從農村實際出發,鼓勵各地首創實踐和改革創新,充分調動廣大黨員干部和農民群眾的主動性,全面激活鄉村振興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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