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泉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集中開展藥品安全鞏固提升行動,持續加強藥品安全監管,嚴厲打擊藥品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日前,該局向社會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
無證經營藥品 男子被罰15萬元
惠安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執法中發現,李某通過某短視頻平臺銷售藥品。執法人員對李某發布的視頻進行存證,又對李某開設的小賣部進行現場檢查,扣押強力枇杷露等3種藥品。經查,李某在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店內銷售或者送貨上門的方式銷售強力枇杷露等藥品,貨值1495元,違法所得329元。3月19日,惠安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據相關規定,責令李某改正違法行為,對李某處以15萬元罰款,沒收違法所得329元和強力枇杷露等涉案藥品188盒。
網購制作工具 美容店自制化妝品
今年1月,泉港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轄區某美容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店內在售的口紅、唇膏均無外包裝盒,管體也無標簽標識。經查,商家王某在不具備化妝品生產資質的情況下,通過淘寶、拼多多等網絡平臺購買了化妝品原材料和制作工具,自行配制口紅、唇膏,貨值4030元,并通過微信售出口紅7支、唇膏6支,獲利880元。
經查,王某擅自配制化妝品的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執法人員依法責令王某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880元、沒收擅自配制的口紅和唇膏、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違規銷售處方藥 藥店被責令整改
今年4月,石獅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轄區某藥店開展藥品日常監督檢查時,通過調取當日處方藥銷售記錄,發現該藥店于當日上午10:35銷售了一盒處方藥“非布司他片”。該藥店提供了電子處方單,執法人員查看對應的網絡醫院問診記錄,發現問診時間為10:40。這說明該藥店未按規定憑處方銷售處方藥,違反了《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隨后,石獅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藥店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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