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召開的2023年泉州市創新大會將發布“1+3+N”政策包,其中,于近日出臺的《泉州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落地若干措施》引人關注。市科技局相關負責人就此進行解讀。
突出借腦引智
允許資助資金撥付至市外高校院所
措施聚焦平臺、資金、技術、市場、人才等環節要素,從八個方面增強我市科技成果轉化落地服務能力。其中,為適應創新發展新形勢,加速構建“開放創新、智造未來”新局面,措施特別突出了“異地”兩個關鍵字。“就是強化外地創新主體主動參與泉州科技創新的主動性,實現借腦引智,構建更加開放的創新格局。”市科技局相關負責人說。
實行重大科技成果轉化“揭榜掛帥”方面,面向全國征集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需求、發布榜單,對我市企業承接轉化重大科技成果的,立項后給予不超過300萬元支持。突破以往資金撥付上的局限,允許財政資助資金按照項目合作協議及相關資金管理規定,撥付至市外高校院所等合作單位使用。
在支持設立異地聯合創新孵化中心和創新工作站上,支持我市企業與知名高校院所共建異地聯合創新孵化中心,開展聯合研發和成果轉化等,經認定且符合條件的按其年度投入建設運營經費的50%給予補助。不僅如此,措施還支持我市引進的科研院所依托母體單位建設異地創新工作站,經認定給予20萬元建設運營經費補助。
支持中試平臺
建設期和運營后都有資金補助
近年來,我市力推已有的科研院所向市場化轉型。為強化這方面工作,措施鼓勵科研院所按照“研究院+技術轉移中心+產業化公司”模式,建立市場化運行機制,對高校院所就地轉移轉化科技成果獲得省級補助的,按20%給予疊加獎勵。
中試是科技成果向生產力轉化的必要環節,措施從資金上大力補助中試平臺運營。該負責人介紹:“經認定的平臺將按非財政資金購置設備軟件費用的30%,給予不超過500萬元補助。實際運行后,按年度服務性收入的30%給予補助,連續3年累計最高300萬元。”
措施還擴大了泉州科技創新券支持范圍,對我市企業向在泉高校院所、創新平臺等服務機構購買技術和服務,符合條件的,按不超過技術交易額的30%給予科技創新券補助。對企業與獲得專項創新券額度的服務機構合作項目,給予不超過200萬元創新券補助。
強化“科技紅娘”隊伍
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促成交易就有獎勵
打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最后一公里”,建立專業化的“科技紅娘”隊伍尤為重要。
措施提出,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可按其促成技術交易實際到賬金額或作價入股對價投資實際到位金額的3%獲得獎勵。對獲評國家級、省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的,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
為培育壯大人才隊伍,措施支持科技服務機構聯合福建海峽技術轉移中心舉辦技術經紀(理)人培訓,按取得證書每人500元對科技服務機構進行補助。對自費參加培訓并取得晉級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一定補助。聘用高、中、初級技術經紀(理)人的單位,也將獲得一定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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