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 福建省醫保局日前印發《關于調整部分醫用耗材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的通知》,降低參保人員自付費用。
《通知》明確,對設有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的醫用耗材在最高支付限額(含)以內的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由20%調整為15%,自2023年6月1日起執行。此舉將降低參保人員自付費用,進一步提高廣大參保人員的醫療保障待遇水平。
據了解,福建省近年來為降低部分醫用耗材個人先行自付比例,出臺了多項政策。其中,去年印發的《福建省醫療保障局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高值醫用耗材管理的通知》中明確:結合醫保基金支付能力、參保人員個人負擔、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和價格談判等因素,分類制定醫保支付標準,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今年出臺的《福建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完善城鄉居民醫保住院待遇政策的指導意見》則強調:通過降低醫保目錄(含醫用耗材)個人先行自付比例、提高支付標準(限額),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醫保住院報銷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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