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網7月24日訊 (記者殷斯麒)省政府出臺《關于發揮價格機制作用促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福建)建設的意見》后,我市圍繞“以構建更多體現生態產品價值、運用經濟手段進行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的綠色價格政策體系為中心”目標,創新推出30項價費政策措施。
在促進形成綠色發展方式方面,嚴格落實建筑飾面石材、落后產能、鋼鐵燒結機和玻璃爐窯差別電價政策,對電解鋁、鋼鐵、水泥行業實行階梯電價。推行水電生態電價機制,對裝機容量5萬千瓦以下的水電站,按庫容調節能力,實行水電分檔標桿上網電價,引導建設有調節性能的綠色水電站。推進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改革試點,全面實行購入成本與銷售聯動的價格機制,及時合理調整天然氣價格。
在促進形成綠色生活方式方面,城市和有條件的鎮將根據垃圾處理成本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準,原則上按不低于9元/戶·月征收;農村地區采取村民自治和“一事一議”方式,村民按每人每年5—20元繳納保潔費。
在培育綠色發展新動能方面,將全面實施排污權有償使用收費政策,落實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實施對象擴大政策。實施鼓勵新能源產業發展的價格政策,對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站用電,暫免收基本電費,不執行峰谷分時電價,電度電價按大工業目錄電價減半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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