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力度,激勵企業強化自身信用建設,日前,泉州市工商局、人民銀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銀監分局、泉州市金融局聯合下發通知,決定從6月15日起,針對泉州市失信企業開展聯合懲戒。
聯合懲戒的對象主要包括違背市場競爭準則和誠實信用原則,存在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制假售假、未履行信息公示義務等違法行為,被各級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進行異常標注)的市場主體或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并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予以公示的市場主體及其法定代表人,以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企業嚴重違法負有責任的企業法人和自然人股東、其他相關人員。
對列入聯合懲戒范圍的市場主體依照有關規定在許可審批中列為審慎審查對象,在監管中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對其采取嚴格限制或禁止其獲得政策性資金和財稅政策扶持等措施;對列入聯合懲戒范圍的市場主體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經營者)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在融資授信方面從嚴審核。在授予榮譽等方面予以限制,對該市場主體及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經營者)實行“一票否決”;人行、銀監等金融主管部門還將引導各級金融機構將企業是否列入聯合懲戒范圍作為融資授信活動的重要參考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廣大企業負責人應及時申報2016年度年報。根據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市場主體在每年6月30日前未按規定進行年報公示的,將被自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記者 郭雅瑩)
1、本網站所登載之內容,不論原創或轉載,皆以傳播傳遞信息為主,不做任何商業用途。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
2、本網原創之作品,歡迎有共同心聲者轉載分享,并請注明出處。
※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0595-22959379 郵箱:admin@qzwhc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