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起,在晉江轄區,機動車明顯不禮讓斑馬線的交通違法行為,將依法處駕駛證記3分、罰款100元,這是昨日晉江交警大隊介紹的。
交警部門介紹,為深化推進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提高市民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和公共秩序意識,10月1日起至12月底,晉江交警部門將在晉江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交通違法專項整治行動。
10月1日至15日,路面查糾“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交通違法以警告為主;10月16日起,對于機動車明顯不禮讓斑馬線交通違法,將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條和《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 第六十七條的規定,對違法人開具“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或“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處以機動車駕駛證記3分、罰款100元。
交警部門提醒,廣大機動車駕駛人應自覺養成“禮讓斑馬線”的良好習慣,做到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停車讓行,文明出行、崇德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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