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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選取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啟動財政事權等改革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近日發布《國務院關于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2016年有關部門要按照指導意見要求,研究制定相關基本公共服務領域改革具體實施方案。選取國防、國家安全、外交、公共安全等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率先啟動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2019—2020年,要基本完成主要領域改革,形成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的清晰框架。
具體時間安排為:
1.2016年。有關部門要按照指導意見要求,研究制定相關基本公共服務領域改革具體實施方案。選取國防、國家安全、外交、公共安全等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率先啟動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同時,部署推進省以下相關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
2.2017—2018年。總結相關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經驗,結合實際、循序漸進,爭取在教育、醫療衛生、環境保護、交通運輸等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取得突破性進展。參照中央改革進程,加快推進省以下相關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
3.2019—2020年。基本完成主要領域改革,形成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的清晰框架。及時總結改革成果,梳理需要上升為法律法規的內容,適時制修訂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研究起草政府間財政關系法,推動形成保障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科學合理的法律體系。督促地方完成主要領域改革,形成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的清晰框架。
《意見》強調,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是建立科學規范政府間關系的核心內容,是完善國家治理結構的一項基礎性、系統性工程,對全面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推進這項改革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艱巨性,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以高度的責任感、使命感和改革創新精神,周密安排部署,切實履行職責,密切協調配合,積極穩妥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為建立健全現代財政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落實“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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