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勸阻無效 警示牌還被留言嗆聲
“情況真的很惡劣,我們只能善意提醒,市民又不理解。”工作人員十分無奈。
目前,這部分綠化帶的植株上,掛著一些提醒標語如“出入口很近,請勿破壞綠化”、“苗木養護,請勿破壞”等。“這些標語已經更換過了。”工作人員說,標語貼出來沒多久,就有市民用碳素筆在標語旁寫上同樣大小的字,內容讓人不忍直視。而工作人員提醒大家時,個別市民更當場嗆聲謾罵,“圍攻我們,有的甚至要動手”。
住在刺桐公園附近的市民林女士每天都會去公園鍛煉,她說,大多數人還是比較文明的,“踩踏綠化帶的行為肯定不好,小孩看到了,是個不好的示范”。市民陳大爺說,他和幾位老年朋友看到不文明行為都會上前勸幾句,但有時候“吃力不討好”,久而久之,有的朋友便不再過問。“畢竟我常來,能提醒的時候我還是會盡量提醒。”陳大爺說。
再發現將報案 呼吁市民參與監督
“我們希望提醒部分市民,公園里有監控攝像,要是再破壞綠化,我們會根據具體損失金額和錄像證據,報案處理。”這名工作人員說。
“公園是大家的,‘拆墻透綠’后更需要大家共同來維護環境的和諧。”工作人員呼吁廣大市民朋友共同參與監督管理,一旦發現有不文明行為,請及時加以勸阻并告知園區管理方,可撥打電話0595-22280149反映,最好還能留下實質性的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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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拆墻”后 不文明行為難禁
繼刺桐公園之后,市區東湖公園、芳草園也加入了“拆墻透綠”的隊伍中,這些公園都難逃不文明行為的蹂躪。
5月12日凌晨,根據刺桐公園監控顯示,一男子瘋狂破壞刺桐公園上千株山菅蘭,粗略估計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多元,惡劣行為引起市民和網友的聲討。
5月20日傍晚,剛完成“拆墻透綠”僅三天的東湖公園,新改造的花池里有200多株花草被“采花賊”盜竊,經濟損失達800多元。
5月22日上午,安溪男子蘇某在東湖公園偷盜三角梅,被園區巡邏保安抓現行,當場接受教育并寫下保證書,表示悔恨。
7月4日,因“拆墻透綠”工程所需,芳草園全園監控設備升級改造,涂鴉黨趁機在深夜時間用馬克筆亂涂亂寫破壞園內石凳、石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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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亂象:何妨猛藥治沉疴
市區刺桐公園,又見不文明游客踩綠斷枝,甚至還有人公然留書嗆聲咒罵。
對此,公園管理方也只能說,希望市民都文明游園,不然,一旦監控查實將報警處理。
如此“先禮后兵”的提醒會有用嗎?很可能只是“言者諄諄,聽者藐藐”——
大坪山公園、濱海公園、芳草園內,馬克筆胡亂涂鴉,清洗之難簡直讓人抓狂;刺桐公園、東湖公園“拆墻透綠”剛完工,便迎來摧花者、采花人……
一個貌似無解之題,真要破解,不妨還是在“禮與兵”上做文章。
先說“禮”。
公然毀綠之人,再跟他們講道德,怕也是“說書唱戲勸人方”了。真有文明觀念內化于心,他們就不會做出帶小孩一起在公園盜挖竹筍一類的丑事來。
自律不行就他律。發動群眾監督總沒錯吧,但在“責權利”沒有統一起來時,“人人有責”的同時就是“人人無責”,如此,希望“都文明游園”怕是多半會落空。
現成的一個好借鑒是,市考評中心行之有效的“有獎舉報”方案就相對可行。在這種人民“戰爭”海洋面前,個別不文明游客,再不有所忌憚怕是不行了。
再談“兵”。
對不文明游客,之前也有抓到現行的。今年5月22日上午,東湖公園保安就逮到一個盜采三角梅的男子,但最后還是無奈“捉放曹”。
原因么,看一下法條就知道了——刑法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對違者“處以15天以內的行政拘留和罰款”,也一樣有個“情節特別嚴重”的裁量前提。
可以說,無論是套用刑法,還是治安管理法,對大錯不犯、小錯不斷的人來說,都有點“大炮轟蚊子”無處著力的尷尬。
現在,泉州已經有了地方立法權,建議在公園亂象等城市管理細節上,如果配合刑法、治安法等國家上位法基礎,再出臺相關細化操作條例,當是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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