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網-東南早報訊(早報記者 傅恒 通訊員 蔣國棟 文/圖)4月15日起,泉州市交警支隊啟用高清探頭對泉州動車站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三種情況將被罰150元記3分:在二樓出發層,停車逗留時間超過8分鐘;在二樓自動取票廳外,黃色網狀線區域違停;一樓私家車闖入出租車、公交車專用道。
昨日記者從市交警支隊了解到,截至4月17日,共查處動車站各類交通違法行為627起,其中超時違法473起,黃色網狀線內停車121起,私家車駛入一樓出租車、公交車專用道的違法行為33起。
據交警豐澤大隊相關工作人員介紹,車輛違法被抓拍后第二天,交警部門都會通過短信一一通知車主。據了解,通過一段時間的整治,加上啟動監控抓拍,動車站的交通秩序改觀了不少,以前二樓出發層經常有車輛隨意停放,將這里當成臨時停車場。現在進行8分鐘管理,司機不敢隨意停車,交通順暢了。然而,仍有不少市民不知道動車站二樓自動取票廳外,黃色網狀線區域內禁止一切車輛以任何理由停車,即便是即停即走也不允許,違停者將被罰150元記3分。目前交警還將在往二樓出發層上坡處到達黃色網狀線的右側,增設一塊“黃色網狀線內禁止停車,監控抓拍”的交通指示牌,希望大家自覺遵守。
實行“8分鐘”管理后,動車站二樓出發層的秩序變好了,然而在動車站附近的東西大道等道路上,停放在路邊的車輛增多了。據交警介紹,動車站內實施限時措施后,為了防止車輛在動車站外周邊道路上隨意停放,交警部門在周邊安裝多套高清監控視頻,并安排人員通過監控視頻不間斷巡查,對違法停放的車輛進行查處。交警提醒,接客的車輛可選擇周邊的停車場停放,不能隨意停放在路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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