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派出所消防工作的指導,近日,廈門海滄區公安分局決定6名現役消防監督員分別掛職全區各派出所所長助理。此舉將充分發揮派出所在消防監督管理工作中的作用,進一步夯實全社會火災防控基礎。
掛職派出所所長助理的消防監督員主要職責是協助所長、分管消防工作的副所長開展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工作,重點負責督促派出所民警按照法律法規開展消防監督檢查,按照法定程序和權限做出消防具體行政處罰,指導派出所開展消防宣傳工作,及時幫助民警解決在消防監督檢查業務中遇到的疑難問題,規范派出所消防監督執法行為;督促民警加強消防監督法律文書、消防監督管理系統應用,做好消防監督檢查檔案和行政處罰檔案的歸檔工作,并以此推動消防工作責任制的落實,確保全區火災形勢穩定。
據統計,海滄區公安分局去年組織各派出所共檢查社會單位7808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3161份,《行政處罰決定書》12份,督促整改火災隱患5413處。今后,分局將以消防監督員掛職派出所所長助理為契機,加強對派出所民警的消防工作培訓,指導民警強化對重點部位、重點區域的消防監督檢查,督促各派出所進一步落實消防各項工作措施,確保轄區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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