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2月4日訊(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 陳文浩 通訊員 陳修文)春運期間,高速公路上的車流量大增。昨日,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下稱“福泉公司”)有關人士表示,只有在車輛故障、發生交通事故或交警示意的情況下,才可以將車停在緊急停車帶和應急車道上。
福州高速交警二大隊民警介紹,由于緊急停車帶和應急車道的功能相似,因此,目前,福建的高速公路沒有嚴格區分,一般都統稱為“應急車道”。福泉公司也證實,福泉高速目前只有應急車道,沒有再分出緊急停車帶。
民警稱,無論是緊急停車帶還是應急車道,都是只供車輛臨時發生故障,或其他原因緊急停車時,使用的臨時停車地帶,“除了工程救險、消防救援、醫療救護或民警執行緊急公務等處理應急事務外,在正常通行過程中占用,都是違法的,將被扣6分罰200元”。
福泉公司有關人士表示,根據相關規定,允許機動車在“緊急停車帶”停車的只有三種情況:1.發生交通事故后,按規定允許自行處理的;2.行駛中發生故障的;3.交警示意機動車立即停車的。
上述人士提醒,發生事故或故障的車輛,在駛入“緊急停車帶”后,要按規定,在車的后方100到150米處,設置故障車警告標志,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夜間還須開示寬燈和尾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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