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2月4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周琳) 近日,我省制定出臺《福建省2016年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工作要點》。主要內容如下:
一、深入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
各地各部門要將建設法治政府擺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黨政主要負責人是推進法治建設的第一責任人,要認真履行職責、扎實推進各項工作。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制定《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的具體實施方案。強化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考核評價。結合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設的重點工作,開展定期檢查和專項督查。
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
完善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制度,做好負面清單制度試點工作。進一步清理規范前置審批。推進行政審批改革。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推行一個窗口辦理、并聯辦理、限時辦理、規范辦理、透明辦理、網上辦理。進一步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
三、完善政府立法機制,加強重點領域立法。
科學制定并組織實施2016年省政府立法計劃。重點做好政府職能轉變、先行先試、對外開放、生態文明建設、自貿試驗區建設、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建設、涉臺涉僑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建立公眾參與立法的平臺和制度。完善政府立法咨詢專家庫運作機制。創新立法模式,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規規章草案。
四、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認真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十條規定》,完善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及責任倒查機制。各級政府及部門要加強公眾參與平臺建設。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出臺《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的意見》。完善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
五、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嚴格公正文明執法。
研究制定《福建省行政執法條例》。積極推進綜合執法。繼續指導、推進條件成熟的市縣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積極推進城管執法體制改革。探索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探索建立異地行政執法協助制度。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2016年底前,要完成全省網上行政執法平臺改造升級。2016年底前,各地區各部門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一次嚴格清理,未經執法資格考試合格的,不得授予執法資格,不得從事執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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