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保障
8.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再提高
2016年,泉州將再次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補助水平,各縣(市、區)的城市低保標準調整為當地現行最低工資標準的40%,而城市“三無”人員、農村五保供養的標準也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其中,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350元的鯉城區等9個縣(市、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540元(含)以上,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230元的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492元(含)以上。
9.購買首套房可享財政補貼
根據泉州市政府于今年發布的《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市民購買首套房、首改房的職工,允許提取住房公積金沖抵首付,購買首套房、首改房(包括購買二手房)的,還可以享受財政補貼。
已結清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再購房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且不受相隔12個月的限制;夫妻雙方均繳存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調整到80萬元。
10.居民用氣實行階梯價格
2016年,泉州市將按照年用氣量分三檔實行階梯氣價,其中,第一檔階梯(基礎階梯)年用氣量為280立方米(含)/戶,氣價由現行的每立方米3.8元調整為每立方米3.55元;第二階梯年用氣量為280~400立方米(含),用氣價格為每立方米4.26元;第三檔年用氣量超過400立方米以上的,則用氣價格為每立方米5.325元。
據了解,目前,我市開通并使用天然氣的用戶已超過13萬戶,根據市物價局的調查數據顯示,第一檔用氣量設定為每年280立方米,能覆蓋80%以上的居民正常生活用氣。第一檔用氣加上第二檔用氣,則能覆蓋95%以上的居民,氣價調整將使居民用氣更加便宜。
11.公務員差旅費執行新標準
根據財政部網站消息,從明年1月1日起,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將執行新的標準。根據規定,福建省公務員住宿費執行以下標準:部級900元/人·天,司局級480元/人·天,其他人員380元/人·天。值得關注的是,大連市、青島市等6座城市試行淡旺季標準。
交通費上,除了省部級干部可以乘坐飛機頭等艙外,司局級和其他人員都只能乘坐經濟艙,如果“超標”乘坐交通工具,差價需要自己補上。市內交通,不同級別干部的標準沒有差別,都是一天80元包干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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