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1月27日,為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合理充裕,結合金融機構流動性需求,中國人民銀行對11家金融機構開展中期借貸便利操作共1000億元,期限6個月,利率3.25%,同時繼續(xù)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yè)和“三農”等國民經濟重點領域和薄弱環(huán)節(jié)的支持力度。
MLF(Medium-term Lending Facility中期借貸便利)是由人民銀行2014年9月創(chuàng)設的新的貨幣政策工具。是中央銀行采取抵押方式,通過商業(yè)銀行向市場提供中期基礎貨幣的貨幣政策工具。對象包括符合宏觀審慎管理要求的商業(yè)銀行、政策性銀行。期限一般為3個月,到期后可以申請展期,也可以和央行重新協(xié)商確定新的利率。MLF可以提供市場流動性,補充市場流動性不足。同時也可以穩(wěn)定中期利率政策,引導商業(yè)銀行降低貸款利率,降低社會融資成本,促進實體經濟發(fā)展。
2015年10月,為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合理充裕,結合金融機構流動性需求,人民銀行對11家金融機構開展中期借貸便利操作共1055億元,期限6個月,利率3.35%。 (王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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