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西萬達廣場是泉州市民常去的休閑娛樂場所,自寶洲街交通亂象整治后,免費停車位數量有限,許多市民圖方便,將電動車停放到道路北側。
昨日市民陶小姐致電本社24小時熱線96339反映,在萬達廣場對面、寶洲街北側,某私營停車場商家用反光錐和繩子將人行道和部分非機動車道劃為己用,收取停車費,態度蠻橫,記者暗訪時也遭遇商家呵斥:“這條路都是我的,停這里就要交錢!”
□泉州網-東南早報 記者 傅恒 李波玲 實習生 王曉萍文/圖
【現場】
反光錐圍起人行道 作為停車場收費
昨天上午11時40分,市民陶小姐將電動車停在市區浦西萬達廣場對面一家私營停車場門口前的綠化樹下,被店鋪老板告知要交納停車費。當時陶小姐有急事,沒有與他爭辯,將車挪到其他地方。事后陶小姐越想越不對勁,不少電動車停在寶洲街北側的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上,也沒聽說要收費。
萬達廣場目前開設的兩個免費電動車停放點,大約有550個停車位,但遠遠不能滿足市民的停車需求。有些市民為了方便,將車停在寶洲街北側的商鋪門前。
昨日下午1時,記者來到現場,看到該店鋪門口近十米路段用反光錐和繩子圍了起來,包括人行道和部分非機動車道,靠近綠化樹的位置立著一塊指示牌,上面寫著“電動車寄車處”。另外,靠近商鋪的停車場出口,反光錐上寫著“請勿泊車”。這兒停著兩三輛電動車,與四周近乎水泄不通的景象相比,顯得有些格格不入。
【暗訪】
“這條路都是我的,停這里就要交錢”
隨后記者騎著電動車停在該停車場隔壁店外的人行道上,剛把車停好,正欲離開,一名男子立刻走來,比畫著兩個手指告訴記者,停一次兩元錢。
“我又沒將車停你們停車場內,而且這是公共道路,為什么要收費?”面對著記者的發問,該男子口氣很兇:“這條路都是我的,停這里就要收費。”男子稱,該路段邊上的店面都是他的,所以收費合情合理。
記者詢問男子是哪個社區或單位請過來收費的,收費員說:“你管我是哪里的,停這里就要交錢。”他的態度越來越差,旁邊一名女士告訴記者,如果不想交錢,就把車停在其他地方。
為了避免沖突,記者便將車騎走。在暗訪中,記者發現萬達廣場對面的人行道上停滿電動車,但是除了該路段被“圈地”,其他路段都沒有人收費。
【居委會】
將核實處理 嚴禁私劃區域收費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泉秀街道燈星社區居委會反映情況。“我是第一次聽說這種情況。”燈星社區居委會黨委書記莊旗明說,“店主把公共區域劃為己有還收停車費,是堅決不允許的!”
據悉,寶洲街由刺桐路起至泉州銀行的路段,都歸屬燈星社區居委會管理。今年5月底交通整治后,原本停在萬達廣場前的無序電動車,集體“搬家”至道路北側的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上。“現在車滿為患,嚴重堵塞,不便于居民出行。”莊旗明稱,一些業主和商家經常來居委會投訴,要求盡快解決。
除了不利出行,原本24小時交叉輪崗的社區綜合執法隊隊員,負責的區域范圍較大,尤其在重點時段,工作任務更重。該路段人流量大,停在該路段北側的電動車無法專門管理,盜車事件時有發生。
“今年泉州兩會期間,我們也積極向上級反映這些問題。”莊旗明解釋,目前只能一邊安撫沿街商家和市民的情緒,一邊與有關部門和單位加強溝通、協調,爭取早日解決市民停車難問題。至于該店家的圈地收費行為,莊旗明表示將立即核實、處理。
【交警】
“圈地”收費違法
現場核實后查辦
昨日下午,記者向市交警支隊反映這個現象。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根據相關法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道路上擅自設置停車泊位、出租汽車臨時停靠站(點),或者設置障礙影響車輛在停車泊位內停放。沿街店面外的人行道屬于公共道路,“圈地”收費是違法行為。對于這個店家占用非機動車道的行為,該負責人表示,將派人到現場核實,并聯合執法局等有關部門予以處理。
據了解,今年5月,交警部門整治萬達廣場門口非機動車道變成電動車停車場現象,萬達也設置兩個電動車停車場供市民免費停車,并設有指示標志。交警部門表示,市民可將電動車停放在這兩處免費停車場處。
根據《泉州市中心市區停車場(點)服務收費標準》,路外室內停車場收費標準為每次0.3元,隔夜加倍。而該停車點“圈地”收費,一次收兩元,也違反停車收費標準,對此現象,記者撥打市物價局熱線12358反映情況,物價部門表示,他們只監管公共領域的停車收費,該停車場屬于私人停車場,他們無法進行監管。
1、本網站所登載之內容,不論原創或轉載,皆以傳播傳遞信息為主,不做任何商業用途。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
2、本網原創之作品,歡迎有共同心聲者轉載分享,并請注明出處。
※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0595-22128966 郵箱:admin#qzwhcy.com(替換#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