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貸險,為小微企業融資解渴
首批在福州、泉州、三明試點;小微企業不需抵押或擔保,只需繳納保費就能獲得低成本貸款
東南網3月1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王永珍)小微企業不需要提供抵押或擔保,只需按照貸款金額的一定比例繳納保費,就能獲得較低成本的貸款。日前,我省出臺小微企業貸款保證保險試點方案,首批在福州、泉州、三明市開展試點。
根據方案,試點將選擇若干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開展此項業務,并鼓勵試點保險公司結成共保體與銀行開展合作。滿足一定條件的小微企業,可向試點銀行或保險公司申請小貸險。試點前兩年,單戶小微企業貸款金額最高可達300萬元,農業種養殖大戶最高100萬元,個體工商戶最高150萬元。試點第三年,最高貸款額度可調高20%。
據介紹,小貸險融資成本由銀行貸款利率、保證保險費率及附加性保險費率組成,經辦金融機構可根據小微企業實際風險與資信狀況在一定限額內實行差別利(費)率,不得收取除保險費和貸款利息以外的其他費用。差別利(費)率的具體限額為:銀行貸款利率上浮不超同期基準利率的30%,貸款保證保險費率不超2.5%(年化費率),附加小微企業主個人意外傷害保險費率不超0.1%(年化費率)。
“以目前的一年期貸款5.6%的基準利率計算,上浮30%就是7.28%,加上2.5%的保費和0.1%附加性保險費,貸款成本最高為9.88%。”建行福建省分行小企業部副總經理何明波認為,這一新模式無抵押、無擔保,利率大大低于原來的擔保公司擔保貸款,對小微企業是一大利好,將進一步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
根據方案,企業違約風險由參與各方共同承擔。試點銀行與保險公司按3︰7承擔貸款本金風險,貸款利息損失由銀行全額承擔。同時,我省將建立小貸險風險補償基金分擔風險。省財政首期安排2000萬元,試點市按1︰1配套共同組成小貸險風險補償基金。單個試點市在試點期間,以最高2000萬元為限,承擔風險補償責任。
金融機構還將與公安、法院、人行、工商、人社等部門建立聯合追償機制和失信懲戒機制,全力維護金融債權,包括對保險公司代位追償欠款案件開辟“綠色通道”,將失信小微企業納入“黑名單”。
據悉,廈門去年已先行在我省推出小貸險。“保險風險分擔機制的介入,降低了銀行信貸風險,提高了資金收益率,使銀行順利打開原本想開拓但由于風險原因不敢進入的小微企業貸款領域。”興業銀行廈門分行小企業部有關負責人易建華表示,該行去年共為24家企業發放小微保證保險貸款40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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