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經濟網8月20日訊 記者從泉州市經貿委獲悉,我市實施企業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即征即獎”政策,5月13日—5月22日為企業申報第一階段。今年10月23日—11月2日、明年1月4日-1月13日,企業還有兩次機會可申請獎勵資金。
一批企業兌現百萬元獎勵
今年4月,市政府辦轉發市經貿委等部門關于企業房地產稅、土地使用稅“即征即獎”實施意見的通知,深受企業歡迎。“手續很簡單,我們申請130多萬元,很快就能拿到手。”昨日,福建久久王食品有限公司總裁辦主任肖錦根告訴記者。
記者獲悉,已有不少企業拿到獎勵資金。“市直企業、安溪、永春、德化、泉州開發區均已兌現發放資金。”市經貿委中小企業科科長曾源福介紹,第一階段有558家企業申報獎勵資金11180萬元,已經兌現3973萬元,一批企業拿到百萬元以上的獎勵資金。
土地證房產證齊全是關鍵
據介紹,該項新舉措是對泉州市域內工業企業、外貿流通性企業繳納2011年11月至2013年底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實行“即征即獎”,企業繳納2011年11月至2013年底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且符合獎勵條件的,可申報財政獎勵資金。市經貿委中小企業科相關負責人介紹,企業申報需要滿足以下條件:在泉州市轄區內依法登記注冊或設立、照章納稅、無不良信用記錄、正常生產經營的工業企業、外貿流通性企業;企業按時足額繳納2013年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和2011年11月至2012年12月底緩征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按企業所繳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額予以獎勵,單家企業年度獎勵不超過500萬元。
“關鍵是土地使用證和房地產證要齊全,有這兩證,手續就非常簡單。”肖錦根直言,單單2012年的納稅就能申請100多萬元的獎勵,極大地鼓舞了企業的信心。
企業向屬地相關部門申請
據介紹,“即征即獎”工作,由經貿(或外經貿)、財政、國土資源、稅務部門聯合組織實施。按照屬地原則,縣級經貿局(或外經貿局)、財政局、國土資源局、國稅局、地稅局負責本轄區企業申報、審核和獎勵資金兌付等工作;市經貿委(或外經貿局)、財政局、國土資源局、國稅局、地稅局負責市直屬企業申報、審核和獎勵資金兌付等工作。
申報流程
(一)企業在繳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后,向主管部門(經貿或外經貿部門)申領《“即征即獎”獎勵資金申請表》或從市經貿委、市外經貿局部門網站上下載該《申請表》,并按要求填寫相關內容并蓋企業公章;
(二)企業到地稅部門開具企業2012年稅收證明和2011年11月至2013年度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稅單;
(三)企業到國稅部門開具企業2012年稅收證明;
(四)企業到所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開具投資強度是否達到約定標準、是否改變土地用途的證明;
(五)由經貿、外經貿部門集中受理企業申報材料,聯合財政、國土、地稅部門進行審核、兌付獎勵資金。
1、本網站所登載之內容,不論原創或轉載,皆以傳播傳遞信息為主,不做任何商業用途。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
2、本網原創之作品,歡迎有共同心聲者轉載分享,并請注明出處。
※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0595-22959379 郵箱:admin@qzwhc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