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尤燕姿 陳曉婷 實習生 黃曉杰 通訊員 邱文峰)即日起,申請轉入泉州市的機動車,必須經具有相應資質并經依法委托的機動車排氣檢測機構檢測合格。摩托車、微型載客汽車、中型(含)以上載客汽車和使用年限距強制報廢年限不足兩年的機動車則一律禁止轉入泉州。昨日,泉州市交巡警支隊發布泉州市關于執行機動車環境準入標準的通告。
泉州市環保局、泉州市公安局下發《關于執行機動車環境準入標準的通告》明確規定,生產、進口、銷售的機動車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凡新增或更新的機動車、申請轉入的機動車,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階段性新車污染物排放標準,并符合機動車環保型式核準目錄要求。
交巡警支隊車管大隊有關負責人介紹,泉州市機動車環境準入標準中,新購注冊登記及申請轉入的輕型汽油車按規定繼續執行國四標準;現階段,新購注冊登記及申請轉入的氣體燃料點燃式汽車執行國五標準;新購注冊登記及申請轉入的柴油車、重型汽油車,2013年6月30日前執行國三標準,2013年7月1日起執行國四標準。
對不符合標準、規定或檢測不合格的機動車,環保主管部門不予核發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辦理注冊登記或轉入登記。
警方提醒,國家機動車污染物各階段排放標準的環保車型目錄,市民可登錄機動車環保網(www.vecc-mep.org.cn)進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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