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報記者 林智嵐 通訊員 王虎文)在泉州,人們可以享受豐富的文化生活:在領SHOW天地里探尋全方位的創意行業和別具一格的歐陸景觀,在源和1916創意產業園尋找老泉州的魅影,在“六井孔”音樂創意產業園感受新興文化……
至2012年底,全市文化產業增加值224.43億元,占全市GDP比重4.7%,居全省第一,文化產業從業人員20.24萬人, 全市文化產業總資產632.76億元。
征途已啟,前景無限。正是有泉州市人大常委會的全力推動,政府部門積極作為,有文化產業發展的良好氛圍,泉州的文化產業才能得到長足和快速發展,成為最具活力和成長性新興產業之一。
“老樹發新枝”
泉州是國務院公布的全國第一批24個歷史文化名城之一,也是閩南文化的主要發源地和核心區,有著非常厚重的文化淵源。
但長期以來,由于缺乏統籌規劃和大項目帶動,泉州的“文化含量”與國內甚至省內一些先進城市相比,還存在著一定差距。
市人大常委會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如何讓源遠流長的泉州文化“老樹發新枝”?
2011年4月,泉州市人大常委會調研組深入鯉城、豐澤、晉江、南安等地,以文化創意、文化旅游、廣播影視、報刊服務為重點,下基地、入園區、進企業,對全市文化產業發展情況進行調研,還遠赴上海創意產業孵化園以及上海8號橋、紅坊等特色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考察了解上海文化產業特別是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情況。
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常委會提出,泉州文化產業要做好統籌協調;做好專項規劃,引導企業聚集;強化項目帶動,加快產業園區和基地建設;落實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等4條建議。
整合資源積極作為
市政府對市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高度重視,市縣兩級成立文化改革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出臺《關于加快文化產業發展的意見》、《關于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加快建設文化強市的實施意見》等文件。
從財政資金引導、鼓勵非公資本進入文化產業、投融資體制、發揮土地政策促進作用等方面扶持文化產業發展,先后制定了《關于加快培育泉州市印刷業集群的若干意見》、《關于促進泉州廣告業發展的實施意見》、《關于扶持和促進泉州軟件園建設的意見》、《關于推動泉州市動漫產業發展的試行意見》、《泉州市傳統工藝美術保護發展規定》等一系列文件,加大資金投入,鼓勵支持高校與企業建立聯合培養人才機制,有效服務全市文化企業做大做強;編制印發《泉州市“十二五”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規劃》、《泉州市文化創意園概念規劃》,引領和推動文化產業健康發展;加快文化體制改革進度,為文化產業發展提供動力;完善文化產業單位名錄庫,加強公共文化服務平臺建設,在全省率先開設“泉州文化產業網”,積極組織全市文化企業參加海峽兩岸(廈門)文博會、深圳文博會、香港文化產業推介會、中國(杭州)國際動漫節等各種展會;把文化產業列入大招商、招大商的重點內容,對全市30多個文化產業重點項目落實責任制,推動項目早日落地、建設和投產;大力推動泉港、泉臺文化合作,推進文化與科技、工業、旅游的深度融合,提升文化產品的附加值。
實現文化產業科學發展
文化是由一代又一代人積淀而成,文化建設也不是一朝一夕之功。
針對文化產業發展存在的組織協調、集聚效應、引導非公有資本進入以及人才保障、人才隊伍建設仍需進一步加強等問題,市人大常委會對全市文化產業發展提出了進一步加強對文化產業發展的領導;加快產業園區和基地建設,形成產業集聚;制定完善鼓勵發展文化產業政策;強化人才保障,加快人才隊伍建設等建議。
“泉州市縣兩級成立由黨委或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文化改革發展領導小組。從2012年起市縣兩級設立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1.15億元,全市金融機構對文化產業貸款逾65億元,文化產業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4.54%……”
在泉州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上,看著市政府匯報稿中一連串的動作與數字,常委會組成人員臉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泉州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陳海基認為:“泉州是歷史文化名城,有著豐厚的文化積淀,目前必須做好的是如何切實找準文化產業發展存在的核心問題,從而進一步加大文化產業發展的運作力度,實現文化產業的科學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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