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都市報閩南版5月9日訊(記者 尤燕姿 陳曉婷)還有不到兩個月的時間,摩托車將退出泉州中心市區道路。“后摩托車時代”,電動自行車出行是否也將得到進一步的規范與管理?
泉州警方知情人士透露,省內繼福州、漳州等城市已出臺針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辦法,泉州近期也有望出臺電動自行車管理暫行規定。
按照警方的思路,對合標電動自行車將采取“目錄管理、注冊登記、帶牌銷售、規范運行”的管理方式,對超標電動車采取“登記備案、禁售限行、臨時過渡、逐步淘汰”的管理方式。
泉州中心市區道路指什么范圍?
截至6月30日,泉州中心市區16183輛摩托車全部達到報廢期,這意味著,7月1日以后出現在中心市區道路上的摩托車,不是報廢的,就是闖禁令的。
警方稱,對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非汽車類機動車上路行駛,處500元罰款,暫扣機動車和駕駛證,吊銷駕照,收繳車輛并強制報廢。
有市民疑問,針對摩托車“大限”的“泉州中心市區道路”指的是什么范圍?據《泉州中心市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中心市區范圍是指:市區坪山路以西、東湖街、少林路、城北路以南、城西路以東,江濱北路臨漳門至刺桐大橋下、寶洲街刺桐大橋北端至坪山路路段以北區域內的道路。
擬規范合標電動車 限制超標車
目前,泉州中心市區電動車逾15萬輛,數量要比摩托車多出十幾倍,據統計,2009年至2011年,三年來,全市由超標電動車和摩托車引發的交通事故達6381起,直接經濟損失逾1319萬元。把超標電動車列入非機動車標準管理范疇,已在泉州交管部門達成共識。
據泉州警方知情人士透露,交警部門已制定了《泉州中心市區電動自行車管理暫行規定》,并上報泉州市委、市政府待批。但考慮到省內也將出臺《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所以泉州的《暫行規定》暫未向社會正式發布。不過,該知情人士稱,《暫行規定》近期有望出臺。
具體將怎么管?依據今年3月份鯉城、豐澤公安分局印發的《豐澤區電動自行車登記實施方案》,按照“規范合標電動自行車,限制超標電動自行車”的總體思路,通過對合標電動自行車采取“目錄管理、注冊登記、帶牌銷售、規范運行”的管理方式,對超標電動車采取“登記備案、禁售限行、臨時過渡、逐步淘汰”的管理方式。
事實上,去年9月1日《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新國標正式實施,泉州市交巡警支隊曾作出表示,泉州目前暫無新國標規定的輕便摩托車掛牌,市面上生產和銷售的超標電動車,并不在輕便摩托車范圍,按照新國標,可視為不合格的機動車。無證駕駛無牌超標電動車,可按照無證駕駛機動車處行政拘留。
漳州出臺辦法
合標電動車掛牌
超標車兩年淘汰
漳州日前出臺《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擬于本月20日實施。
辦法稱,符合規范的電動車可申請注冊登記,并核發電動自行車車號牌和行駛證,持牌證上路;超標電動車可申請臨時通行標志,兩年內逐步淘汰。5月20日起至7月31日,漳州市將對市區電動車實行登記報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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