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春天似乎比往年來的更早,不到三月這里的桃花已盡情怒放,連成一片形成紅色花的海洋,火紅的日子、火紅的事業或就此開啟。福建南安市九都鎮彭林村的果農陳桂勝,春節剛過就開始在謀劃今年擴大水果種植規模的事情,和南安農商銀行信貸人員簡短的溝通讓他覺得踏實了很多。
陳桂勝告訴《農村金融時報》記者:“由于去年南安農商銀行來我們村開展了目標農戶建檔工作,我的經濟和生產經營情況農商銀行都很了解,當我提出了今年的貸款要求的時候,很快就得到了他們肯定的回復,有了農商銀行的支持我對今年的生產更有信心了。”
幾年前,陳桂勝看好了水果行業,東拼西湊了卻只有3萬元,資金還有一定缺口。就在他感到無望的時候,南安農商銀行的信貸人員得知情況,主動與他聯系,通過審核,幫他貸了款。有了資金后,他建起了自己的果林園,雇擁了3名工人,實現了自己的致富夢。
在南安市像陳桂勝這樣在農商銀行等多家金融機構扶持下成長起來的果農數不勝數。在金融機構推動下南安水果種植業得到了很好發展,這可以說就是近年來福建不斷加強農村金融服務推動“三農”事業發展的一個縮影。
今年2月4日,福建省政府出臺了進一步加強農村金融服務的十條措施,加大農村金融改革創新力度,緩解農村融資難、擔保難問題,不斷提升“三農”金融服務和保障水平。
相關金融專家表示,這一政策的出臺將農村金融服務提高了省級層面,這既是對這幾年福建不斷加強農村金融服務成績的一個肯定,也為進一步做好農村金融服務提供了有力依據和發展方向,或開啟福建農村金融服務新里程碑。
加大投入 提升服務水平
據了解,十條措施中首先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三農”信貸投入,進一步擴大農戶小額信貸和聯保貸款業務覆蓋面,確保涉農貸款增速不低于當年貸款平均增速;對符合條件的涉農小微企業貸款和農戶生產經營性貸款,按75%的比例計算風險權重;農村中小銀行業金融機構每年安排不少于50%的新增信貸規模作為涉農貸款。
其次是要提升涉農金融服務水平,合理提升縣域銀行業分支機構信貸審批權限,限時辦結涉農貸款業務;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根據實際進一步提高省內單戶農戶貸款限額,對30萬元以下的農戶貸款簡化或合并流程;評估機構收取的涉農企業貸款抵押物評估費不得高于政府指導價規定高限收費標準的50%;完善市區機構網點布局,為農民工進城用卡提供便利。
再次,推動“金融服務不出村”工程建設。推動開業一年以上的村鎮銀行以及地方中小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鄉(鎮)、村設立分支機構;支持社會資本參與設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力爭至2013年末22個原中央蘇區縣各設立1家村鎮銀行,至“十二五”末每個縣各設立1家村鎮銀行;爭取2013年末每個鄉(鎮)擁有自動存取款設備。
在改善農村社會信用環境方面,福建省政府提出了具體目標:力爭2015年末實現農村地區目標客戶建檔和信用評級全覆蓋;鼓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對誠實守信、按時還貸的農戶和企業給予下調貸款利率、擴大貸款額度等優惠政策。同時,為維護農村金融穩定,福建省政府要求,各級政府及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農村金融風險的監測、預警和聯合處置機制,制定風險應急處置預案,防范區域性金融風險。
福建省農信聯社業務處處長劉愛暉表示,農村金融服務是農信聯社立足之本,對省政府出臺的這十條措施,福建省農信系統將進一步細化并落實到具體的行社提出有效的辦法加強農村金融服務。劉愛暉說,福建農信系統將在全省范圍內推進目標農戶建檔,并力爭在今年內完成;除了每個村都設有便民服務店之外,自動機具也將布設到每個鄉鎮及較大規模行政村。
支持創新 增強扶持力度
在十條措施中,福建省政府強調支持涉農金融產品創新,強化“三農”融資擔保服務。開發訂單農業貸款、倉單質押貸款和農產品、設施棚舍及大中型農機具等農業設施設備抵押貸款;開展農民購建房按揭貸款、農村住房裝修貸款試點;進一步推廣水域灘涂使用權抵押貸款、漁船抵押貸款等符合福建省資源實際的抵質押產品,支持將漁船貸款最高抵押率提高至50%以上;林業種植業貸款期限可延長至15年以上,林權抵押貸款最高抵押率可提高至70%以上;支持依托具備法人資格的農村行業協會組建行業性、互助性擔保公司;推廣“農戶信用評級+擔保基金+信貸”融資模式。
為推進農業現代化、產業化,福建省政府還提出擴大涉農中小企業直接融資規模。將具有較大發展潛力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各類涉農企業列為上市后備企業,推動其盡快上市融資;有條件的地方可設立直接債務融資發展基金,為涉農企業發行債券提供風險緩釋和增信支持;鼓勵農業龍頭企業到海峽股權交易中心、省創新創業企業股權融資與交易市場掛牌融資。
為保障三農事業的順利,福建省政府特別提到了增強涉農保險保障功能。推動蔬菜、茶葉、果樹等特色農業險種試點工作,大力發展農村小額人身保險業務;推進建立財政支持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推動保險公司通過競標方式承辦新農合大病保險業務。
近幾年,福建省政府出臺了多項加大對農村金融服務的財稅扶持政策,并且力度非常之大。福建省財政廳金融處負責人表示,出臺這些財稅扶持政策,就是希望能起到的是“四兩撥千斤”作用,引導更多的信貸資金投入到農村金融領域。據介紹,政府對縣域金融機構農戶農林牧漁業貸款、農戶消費和其他生產經營貸款季均余額同比增長超過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給予獎勵;至2015年12月31日,對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法人機構所在地在縣(市、區)及縣以下地區農村商業銀行的金融保險業收入按3%的稅率征收營業稅;至2013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免征營業稅。
業內人士分析,福建省農村金融服務為何能夠一直走在全國的前列,最主要的原因是從省級政府開始到地方各級政府都十分重視和支持農村金融服務,此次十條措施的出臺也是對福建省農村金融服務的又一提升。可以預見,福建省農村金融將迎來發展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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