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醫保局獲悉,本月起,泉州第二批30家醫療機構正式實施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改革。至此,泉州DRG支付方式改革實現全覆蓋,提前一年完成國家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動計劃目標任務。
根據國家、省醫保局關于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動的工作要求,泉州第二批共30家醫療機構啟動DRG付費改革,其中公立醫療機構12家、民營醫療機構18家。數據顯示,2022年泉州首批28家醫療機構實施DRG付費后,2023年1—9月,群眾住院次均費用減少1219.1元,人均自付費用減少910.02元,DRG實際付費醫保基金支出占全市住院醫保基金支出達52.14%,順利完成國家醫保局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動計劃的指標任務。
DRG中文全稱是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是一種病例組合分類方案,即根據年齡、疾病診斷、合并癥、并發癥、治療方式、病癥嚴重程度及轉歸和資源消耗等因素,將患者分入若干診斷組進行管理的體系。實施DRG付費后,醫保支付模式由按項目付費轉變為按疾病分組打包付費。參加泉州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患者,在泉州列入DRG付費方式改革的醫療機構發生的中短期住院病例(≤60天),除城鄉居民生育定額補助等特殊情形外,均納入DRG付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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