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日前對外發布消息稱,根據省政府有關實施“縣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評估制度的文件精神,2015年,在縣級政府自評、設區市政府復查的基礎上,省政府教育督導辦公室組織督導評估組,先后對福州市鼓樓區等21個縣(市、區,以下統稱“縣”) 開展縣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
經省教育廳研究,社會公示,報省政府批準,確認福州市鼓樓區、福清市、連江縣,廈門市思明區、海滄區,漳州市東山縣,泉州市洛江區、泉州臺商投資區,莆田市荔城區,三明市梅列區、泰寧縣、尤溪縣、沙縣,南平市建陽區,寧德市柘榮縣等15個縣為優秀等級,閩侯縣、薌城區、三元區、浦城縣、霞浦縣等5個縣為良好等級,羅源縣為合格等級。
經督導評估認定為優秀等級的縣,由省政府授予“福建省2015年教育工作先進縣”牌匾,按以獎代補方式給予各縣30萬元的學校建設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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