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火災防控工作,積極發揮簡易消防設施的火災防控作用,近日,福建省泉州市政府結合轄區實際,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全面開展重點應用場所“5+1”簡易消防設施配備工作。
市政府規定,全市范圍內的餐飲、鞋服、日雜等沿街經營店鋪,小生產加工作坊,養老院、福利院、殘疾人服務機構,老年人、殘疾人和兒童場所,以及幼兒園等重點應用場所,均必須配備“5+1”簡易消防設施,即安裝五種消防設施器材,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消防應急照明燈、滅火器、消防斧、自救式防毒面具(或逃生繩);發放一份防火安全手冊。
據悉,市政府已將重點應用場所“5+1”簡易消防設施配備工作落實情況納入2015年度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及2016年度消防工作標責任考評范疇,并將每季度組織對各地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同時,要求各縣(市、區)要選取1至2個有條件的街道(鄉鎮)作為試點先行,并全面推廣,爭取在2016年全國“兩會”結束前,管轄區域內30%的重點應用場所配備“5+1”簡易消防設施;年底,所有的重點應用場所全部配備“5+1”簡易消防設施。
為確保“5+1”簡易消防設施配備工作有序進行,市政府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認識。各級政府要切實提高認識,落實領導組織責任,積極將“5+1”簡易消防設施配備納入為民辦實事項目,突出重點應用場所和經費保障,提出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推動建立長效機制。二是加強部門配合。簡易消防設施安裝場所涉及多個行業,各有關部門要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民政、教育、住建、衛計、商務、經貿、公安等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監管職責,積極引導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自主安裝簡易消防設施;消防部門要加強對獨立式感煙報警器等消防設施技術要求和維護管理的指導。三是明確經費保障。各地政府要落實專項資金,按照相應比例出資,盡力支持、扶持鼓勵重點應用場所安裝“5+1”簡易消防設施,最大程度地推進設施的配備工作。各地可借鑒豐澤區 “區財補助、街道出資、社區推動、店主管理”的工作思路,結合本地實際,拓展資金渠道,保障工作經費。同時,要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引導公益組織投入資金,免費為重點應用場所安裝。四是加強宣傳引導。各地和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借助媒體平臺,加強針對性宣傳引導,通過典型案例和統計數據宣傳簡易消防設施在減少火災傷亡方面的重要作用,將其納入消防宣傳“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進機關、進網站”,宣傳普及消防設施安裝、使用、維護、保養方面的常識,提高社會認知度。提倡、鼓勵廣大業主、居民都能主動安裝獨立式火災報警裝置,以有效預防亡人火災的發生。(吳文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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