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6月24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儲白珊)記者從23日舉行的省屬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動員會上獲悉,7月1日起,我省省級公立醫院啟動藥品、耗材零差率銷售。屆時,藥品銷售加成政策將全面取消,省級公立醫院的補償機制由當前的醫療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補助等3個渠道改為醫療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同時,價格調整方案、醫保支付和財政投入政策將以“三合一”的方式出臺同步實施,努力使醫療服務價格調整達到財政保障可持續、醫保基金可承受、群眾負擔總體有所減輕、醫院收入不降低的“四個平衡”。
省級公立醫院取消藥品、耗材加成之后,醫療服務價格怎么改?省衛計委有關負責人說,將在平移補償的基礎上,進一步理順各醫療服務項目之間的比價關系,實行差別化的醫療價格政策,促進分級診療,最終形成合理的價格體系和科學補償機制。此次醫療價格調整將省級醫院劃分為三甲醫院和三甲以下醫院兩個層次,其中三甲醫院共10所,三甲以下醫院共3所。不同等級醫院將實行不同的價格梯次,三甲以下醫院價格除在床位費、護理費、注射輸液以及中醫康復類等項目上與三甲醫院保持同一價格水平外,其他項目價格基本按三甲醫院價格的90%來安排。此外,手術項目將按手術等級區別調價幅度;診查費項目將突出提高三甲醫院的診查費價格,其中三甲醫院主任醫師診查費標準將達25元。
記者了解到,在我省現行的4170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中,省三甲醫院將調整2565項,三甲以下公立醫院將調整3310項,其中三大檢查項目的核磁共振和CT檢查,三甲醫院降幅8%,彩超檢查降幅5%;三甲以下醫院降幅略大一些。檢驗類項目省三甲醫院一部分價格進行調減,平均幅度為12%,三甲以下醫院則對所有檢查項目降低10%。
此次同步調整的醫保支付政策將重點調整3項,確保不明顯增加個人負擔。“調整后的醫療服務收費將按規定納入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疇,原有醫保屬性保持不變。”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調整的醫療服務項目95%以上為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項目,提高的醫療服務價格絕大部分能被醫保基金消化。7月1日起,床位費限價支付標準從原來的25元/床日提高到40元/床日;取消掛號費,新調整設立的普通診查費、新增的便民門診費將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保基金支付范圍,不設立個人先行自付比例。
此外,對需長期治療、醫療費較高的尿毒癥透析治療、腫瘤放療兩類特殊患者群體,還專門制定兩項醫保支付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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