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針對設施農業(種植業)的補貼政策進一步調整完善,促進農民增收。圖為家長帶著小朋友在永春縣高垅村現代農業示范區球形溫室內參觀游覽。 (陳曉東 姚德純 攝)
泉州網-泉州晚報訊 (記者林艷騰)今年泉州市計劃新增設施農業1.65萬畝,其中,新建市級財政補助設施大棚項目0.55萬畝;新建工廠化食用菌日產能7噸。記者從市農業局獲悉,加大設施農業建設力度,我市針對設施農業(種植業)的補貼政策進一步調整完善,促進農民增收。
增加配套設施補貼類型
設施農業,是在環境相對可控條件下,采用工程技術手段,進行動植物高效生產的一種現代農業方式。設施農業涵蓋設施種植、設施養殖和設施食用菌等。我市把發展設施農業,作為推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關鍵節點,并在2013年出臺《關于加快推進現代農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日前,市財政局、市農業局結合我市實際,下發《關于進一步扶持發展設施農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設施農業(種植業)補貼政策進行調整完善,如在補貼類型上,增加“農業生產配套設施”項目,農產品初加工分揀包裝場所,面積250平方米以上,鋼架或磚混結構,高度3米以上,通水通電,配備科學實用的清洗水槽(池、桶)和操作臺,車間清潔、牢固、安全,每250平方米補貼5萬元;農產品保鮮冷庫,庫容250立方米以上,保溫、制冷設施運行正常,可將庫內溫度降至5攝氏度以下并保持,每250立方米補貼5萬元。
改定期申報為隨時申報
市農業局相關人員介紹,農戶、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企業等主體均可申報設施農業補貼項目,鼓勵各地按補貼標準建設農業設施項目,積極爭取省、市兩級補貼資金,鼓勵農戶聯合申報設施農業補貼項目。
《通知》還適當調整起補面積和補貼標準。該人員告訴記者,《通知》要求對革命老區村、市定扶貧開發重點鄉鎮和村、計生二女戶、大學生及利用山垅田發展設施農業的,實施特殊政策,降低起補面積,提高補貼標準。享受特殊政策的實施主體,溫室大棚、簡易大棚兩方面,起補面積從一般實施主體起補面積的10畝降至2畝,補貼標準也較一般實施主體的補貼標準翻番;而在智能溫室方面,雖然起補面積和一般實施主體起補面積一樣,但是補貼標準卻翻番。
項目申報程序也有改進。據了解,設施農業補貼項目采取先建后補、驗收合作后再撥款的方式,進一步簡化項目申報程序,采用項目報務、預撥資金方法;改定期申報為隨時申報,縣級農業部門隨時受理實施主體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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