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從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從7月1日起,泉州對公積金繳存上下限標準進行調整。
根據《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公布2013年住房公積金繳存上下限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晉江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工資基數上限標準為3084元,下限標準為106元。
據了解,根據省政府關于我省最低工資標準文件精神和市統計局統計公報,2012年度泉州全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41117元,市直、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泉港區、石獅市、晉江市、南安市、惠安縣最低月工資標準為1050元,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最低月工資標準為930元。
《通知》還規定,2013年中央駐閩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工資基數上限為5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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